皖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来源:中安在线 2020-01-07 10:28:12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人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安徽省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本次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面向省内技能人才评价基础较好、技能从业人员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含央企驻皖分支机构)。企业可自愿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

企业(含首批试点企业)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为收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的技能类非准入职业(工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新职业。

其中,《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企业可申请开展职业资格评价,也可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开展职业资格评价按《安徽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行办法》执行。

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具有行业(企业)技术规范的职业(工种),认定等级按标准和规范执行;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且尚无行业(企业)技术规范的职业(工种),确为企业岗位所需、具有一定规模、地区或行业领先、与先进制造业接轨,由企业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发企业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或评价规范,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确定级别。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将突出对品德、能力和业绩的评价,坚持职业能力考核和职业素养评价相结合,重点考察技能劳动者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注重考核岗位工作绩效、生产服务成果、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能对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特别优秀或在生产经营岗位上有突出贡献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破格认定。

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主要面向本企业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也可为业务外包人员、校企合作的技工院校学生(培训学员),或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其他小微企业及不具备开展评价条件的企业、用人单位等的委托,提供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徐慧冬)

(原题)安徽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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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