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要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保障
来源:新华网安徽频道 2020-02-02 19:44:35
日前,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护航员”的作用,时刻守在疫情防控一线,为构建“一圈一带一网”交通运输防控体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路政、运政执法队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围绕“保安全、保服务、保畅通”的要求,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卫生检疫站点派驻执法人员, 配合卫健部门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检查、消毒、体温检测并做好现场处置工作。要科学研判、分类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障工作,做到“一断三不断”,即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车、断路等阻断交通的违法行为,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依法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同时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科学设置车辆、人员检查区并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防止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交通拥堵。要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运送防疫物资及生活用品的绿通车辆做到“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确保优先便捷通行。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活禽检查和禁运工作。
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要统筹高速路政支队,加强与公安交警、卫生防疫、高速公路经营主体等单位的联系,加强“四位一体”管控联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推动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防疫工作的检查力度,督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主体做好所辖路段卫生防疫的站点设置、检验检测、消毒通风、隔离防护、后勤保障等工作。
海事(港航)执法队伍要严格船舶进出港监管,强化现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水上检查站、船闸枢纽的管控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对往来湖北方向的到港船舶进行重点管控。督促水运企业全面落实客运及旅游码头禁停措施,严禁已明确用于保障应急物资运输的汽车轮渡从事客运,严厉打击私渡、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联动,对靠港、进港作业的货船实施严格管控,做好船舶消毒和防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上船。要建立重点物资水路运输“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运输,确保水路运输畅通。
加大船员监管力度,要求船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船上岸,确需上岸的要进行体温检测,发现疑似病征要立即配合卫健部门进行隔离和检查。同时,要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和锚地经营单位落实防控措施,指导港口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各级运政执法队伍要统筹兼顾,做到疫情防控和春运“两手抓”,既要有力防控疫情,也要有效保障春运。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点督查与行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的防控举措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管。要加强对客运站场、公交站场和驾培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的巡查。对不按照当地防控要求关停、擅自发班、擅自组织培训、不按规定为乘客免费退票、没有落实消毒防控措施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并报告当地防控办。要充分运用动态监控技术,加强对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的监管。对不按要求停运、擅自组客营运、擅自跨区域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查处并报告当地防控办;对已驶离辖区的车辆,要第一时间通知沿途相关部门协助查处。(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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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慧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