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公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2019-12-31 16:22:30

人民网合肥12月31日电(鲁先红)今天,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公布《安徽省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共梳理并形成整改措施清单68项,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针对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11日向安徽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并移交了责任追究问题清单。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并形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40项)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28项),逐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标准清单和责任清单,压紧压实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点对点、长对长”的整改责任网络。

《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目标,即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回头看”期间交办的信访件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到2020年,安徽全省“十三五”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完成,全省未达标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4.5%以上,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0.9%以内,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其中,对整改不力、进展迟缓的及时警示、通报、约谈,并且加大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工作落实,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6个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并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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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阮步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