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提速 加强信息保护
来源:安徽日报 2019-12-23 10:19:07
◎民政部门可依据授权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理财等信息,提升救助对象识别认定精准度
◎查询严格按信息保密有关规定实施,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日前,省民政厅、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央行合肥中心支行就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发出通知,要求民政、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在社会救助家庭银行存款、理财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上的协作,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家庭的精准识别、精准认定。
通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社会救助家庭声明的经济状况信息进行全面、客观核对和精准识别,是社会救助的基础性要件。通知明确,开展社会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将坚持授权查询、及时高效、安全保密的基本原则。民政部门查询社会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时,须经社会救助家庭所有成员授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民政部门查询需要,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反馈社会救助家庭所有成员的金融资产信息。对于民政部门取得授权,手续完备并符合查询程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拒绝、推诿。民政部门获取的信息,仅用于履行法定职责,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通知明确了社会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查询的具体内容和方式。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查询比对后,向民政部门反馈的数据项包括账户余额信息、存款变动信息和理财产品信息。查询频次方面,对新申请救助、被举报和有疑点的被救助对象,即时核对;对已获救助的,定期核对。查询方式以网络化交换方式为主。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充分利用信息化基础设施,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利用专用通道,通过信息查询核对平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交换信息。
社会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查询须严格规范程序,加强信息管理。通知要求民政部门核对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做好申请救助家庭成员信息的保密工作,并与查询部门和机构签订保密协议。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共享信息在传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可靠。对过失或故意泄露申请救助家庭成员信息的,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原题)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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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