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动车登记明年将启动 淘汰不符新标车

来源:合肥晚报 2019-11-08 14:59:05

11月7日,在合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合肥将积极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标志,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计划在2023年6月左右,逐步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不符新标车辆库存较多

当前,合肥的电动自行车在用量较大。记者获悉,全市在用的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约180余万辆。其中,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53.077万辆、未登记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约130余万辆。

今年4月,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对照这一新标准,不符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库存量较多。目前合肥市注册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10家,销售企业1782家,销售品牌达100余种,据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初步统计,销售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足10%,库存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达20余万辆。

与此同时,随着需求和数量不断累积,加之无牌无证、无保险及骑行安全意识淡薄,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违法乱象、交通事故、治安案事件、火灾事故等也成倍增长。

不符新标电动自行车禁售

为推进新标准实施,进一步加强合肥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合肥市起草了该《通知》。

根据《通知》,合肥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严禁生产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生产企业检查,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

在销售环节,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严禁此类电动自行车在平合上销售。

明年电动自行车登记发牌

根据《通知》中的工作安排,合肥计划通过宣传动员、登记发牌和规范过渡三个阶段,在2023年6月左右,逐步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其中,计划在明年初进入登记发牌阶段,在半年时间内,公安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牌证管理。

在此期间,符合新标准、未办理登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未办理登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到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标志。

设置三年过渡期逐步淘汰

为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在登记发牌后,合肥将对新标准实施前售出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标志,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上道路通行。

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领取临时通行标志及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但过渡期结束仍上路通行的,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罚。推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合肥晚报ZAKER合肥 蒋瑜香)

(原题)合肥电动自行车登记明年将启动  计划在2023年逐步淘汰不符新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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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