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将试点建设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 鼓励进行福利性试点

来源:中安在线 2019-10-16 11:50:49

鼓励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照护   在社区试点建公办民营照护机构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很多曾期待二宝的家庭却因为没有足够精力照顾孩子而止步,不过利好消息来了。日前,安徽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我省将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鼓励单位进行福利性试点,在社区试点公办民营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2021年,各市建成2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机构。

为实现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我省将试点单位福利性照护,支持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建设福利性机构。各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医院、学校、青年职工集中的企业中任选一家,在单位内部设置机构,为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我省还将在社区试点公办民营照护机构,要求有条件的城乡社区要盘活闲置公共资源,提供场地设施,依托村居社区,建设社区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此外,可以结合小区资源,在街道、居委会或有条件的居民家中设立“临时托管看护点”,供小区内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在遇到照料困难(照料人生病、有事外出等)时暂时将儿童托管照料,根据托管时间长短负担一定的费用。

我省还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对各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实行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和动态管理,成立省级行业专家库,定期对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规范,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设规划]

到2021年

我省支持指导家庭科学照护婴幼儿的政策机制基本建立,初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大多数县(市、区)都建有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各市建成2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机构,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的机构。

到2025年

全省城市区机构全覆盖,农村则根据实际需求建立。

(陈旭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汪漪/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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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阮步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