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布《安徽省价格认定相关技术参数参照标准》修订版
来源:合肥晚报 2019-10-16 10:25:42
在车辆使用年限上,电动自行车为5年,共享单车为3年;房屋使用年限上,钢筋混凝土结构非生产用房是60年,砖混结构非生产用房使用年限是50年。10月15日,省发改委公布《安徽省价格认定相关技术参数参照标准》修订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将为规范涉案财产等价格认定提供更科学的依据。
据了解,现行的《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相关技术参数参照标准》系省物价局于2006年4月25日印发执行,十几年来,该标准为全省价格认定机构解决了大量的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参数确定等有关问题。然而,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涌现,价格认定工作中遇到的物品更新换代加快,新的物品种类不断衍生,原规定的参数参照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价格认定工作的需要,导致实际价格认定工作中屡屡出现无参数依据可循、参数选用不统一、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因此,尽快修订原有标准的呼声不断,以解决参数参照标准严重滞后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本次最新的价格认定标准中,包括市民生活中的普通服饰、鞋帽、箱包等日常用品成新率;常见贵金属含量折算;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房屋(构筑物)及有关设备使用年限、房屋成新率判断标准、建筑物残值参考等诸多内容。
比如,新标准中规定,机动车增值税率适用税率13%;车辆购置税率从2018年1月1日至今,上牌车辆适用税率10%,按规定减免车辆除外。在车辆使用年限上,电动自行车为5年,共享单车为3年;房屋使用年限上,钢筋混凝土结构非生产用房是60年,砖混结构非生产用房使用年限是50年,新标准还对完好房、损坏房、危险房等做出了明确界定。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截至10月21日,各界人士可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邮寄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58号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邮政编码:230001,电话(传真):0551-62658186,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电子邮箱:ahrz88@126.com。(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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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