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四送一服"现场推进周活动 具体实施方案已印发
来源:中安在线 2019-09-29 10:15:01
(原题)方案印发!安徽开展"四送一服"现场推进周活动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送一服"现场推进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0日
"四送一服"现场推进周活动方案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推动形成支撑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和动力源,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派出"四送一服"工作组,集中一周时间进驻重点企业,现场精准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解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六稳"要求,宣传解读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30条"、民营经济、制造强省、"三重一创"等系列支持政策,提振市场信心,督促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重点开展以下五项行动。
(一)退规、停产企业帮扶行动。针对今年退规停产企业(见附件),开展实地走访调研,了解原因、听取意见,全面梳理有市场、有订单、有潜力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政策落实、市场开拓、项目建设、办证办件、要素保障等问题,一企一策提出解决方案。
(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行动。在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见附件)中筛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列、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排头兵""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融资促进、市场开拓、公共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并纳入各市、省"四送一服"工作组重点联系包保企业名单。
(三)融资纾困解难行动。进一步摸清有充足订单、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底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督促各地采取政策性担保、订单贷、无还本续贷、税融通、续贷过桥资金等方式予以支持,进一步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督促各市做到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见附件)。
(四)重大项目推进行动。针对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的年内待开工、待竣工项目,协调解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涉及的各类问题,加强对各地重大项目开工率、竣工率、投产率、转化率调度(见附件),加速项目落地。对已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督促尽快落实资金并开工建设。督促各地研究谋划一批重大项目。
(五)减税降费落地行动。组织各级税务干部进企入园,用好网上宣传渠道,线上线下联动宣传解读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了解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帮助解决涉税问题,做到应减尽减、应享尽享,进一步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工作安排
(一)充实省"四送一服"工作组力量。在现有省"四送一服"工作组基础上,分别增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工作人员,组成16个"四送一服"工作组,进驻各市开展工作(组成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召开动员培训会。省政府适时召开动员会并进行培训。
(三)赴各市开展工作。9月24日至30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宣讲指导、深入调研、精准调度、督办问题等现场推进工作。
(四)总结工作情况。10月中旬,省工作组总结工作情况,报省"四送一服"办梳理汇总后报省委、省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现场推进周活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在政策解读、业务指导、要素保障等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推进"四送一服"现场推进周活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督办解决问题。在现场推进周活动期间,积极推介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和"营商环境问题你提我办"通道,畅通问题反映渠道。以市为单位建立企业反映问题台账,形成问题清单,现场能协调解决的当场解决,现场无法解决的及时汇总上报省"四送一服"办,按程序分办交办,并纳入省政府"五大系统"及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持续跟踪督办。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省工作组要落实"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出实招、谋实策、求实效。要严格工作纪律,轻车简从,不得搞层层陪同,不得以活动为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给基层添麻烦、增负担。
(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及省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跟踪报道"四送一服"现场推进周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各地在帮扶退规停产企业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帮助企业融资纾困解难、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督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营造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
省工作组组成单位名单
一、合肥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一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工作人员各1名。
二、淮北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二工作组成员。
三、亳州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三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税务局工作人员1名。
四、宿州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四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税务局工作人员1名。
五、蚌埠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五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工作人员各1名。
六、阜阳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六工作组成员。
七、淮南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七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税务局工作人员1名。
八、滁州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联。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八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工作人员各1名。
九、六安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九工作组成员。
十、马鞍山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十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作人员1名。
十一、芜湖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十一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工作人员各1名。
十二、宣城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十二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工作人员各1名。
十三、铜陵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十三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作人员1名。
十四、池州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十四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税务局工作人员1名。
十五、安庆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十五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作人员1名。
十六、黄山市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作组成员:省"四送一服"第十六工作组成员,增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作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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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