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属公立医院113种药品带量采购谈判将于明年初完成

来源:中安在线 2019-12-25 10:01:37

12月24日,记者从安徽省医保局获悉,安徽省属18家公立医院启动113种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通过谈判挤出药品价格虚高水分,减轻患者负担。根据计划,这113种药品将于明年初完成带量采购谈判,并进入临床使用。

近日,我省出台《2019年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此次共涉及中科大附一院、安医大一附院等18家省属公立医院,66种抗生素药品及47种抗癌药品。

省医保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由18家省属公立医院组成采购联合体,坚持带量采购、招采合一,实行谈判议价,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并且以省属公立医院作为试点,逐步推广至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公立医院,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原则上采购周期为二年。同时,此次谈判的药品,在采购周期内如果纳入国家药品谈判并谈判成功,将按照国家药品谈判的有关要求执行。

本次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参考2016年以来全国省级中标价的最低价、省属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度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平均价、最低价及“两票制”的第一票价格,由专家论证议定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药品的入围价。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量基础上,按照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谈判成功药品年度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带量采购谈判价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剩余用量,省属公立医疗机构仍可在省药采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药品。

省药采平台将谈判成功药品直接纳入“省谈判药品”集中交易目录。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简化采购程序,优先采购使用谈判成功药品,确保完成合同用量。对执行合同不力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省医保局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据了解,去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抗癌药省级集中采购谈判议价——“17+13+X”。“17”是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在此基础上,我省又针对本省使用量大的13种抗癌药实施带量专项采购。通过谈判,价格平均降幅达39.52%。此次纳入谈判的47种抗癌药即为“X”,谈判成功后预计又将为癌症患者减轻一笔负担。(王佳)

(原题)安徽省属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谈判明年初完成 113种团购药将降价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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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