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药品管理法》将于12月起实施 药企将迎“生死大考”

来源:中安在线 2019-11-25 08:58:50

11月23日,记者从第三届安徽省医药行业发展峰会上获悉,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药品管理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我省17000多家药品零售门店、259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迎来“生死大考”。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全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省药监局局长吴丽华介绍,《药品管理法》是18年之后进行的一次全面大修,首次将假药、劣药、按假药论处、按劣药论处两类四种违法行为,调整为假药、劣药两种违法行为,而且药品企业的违法成本将大大增加。

提高了财产罚幅度,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由货值金额的二倍到五倍提高到十五倍到三十倍,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以十万元计,也就是最低罚款一百五十万元。生产销售劣药违法行为的罚款,也从货值金额的一倍到三倍提高到十倍到二十倍。加大了资格罚力度。对假劣药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资格罚由十年禁业提高到终身禁业,对生产销售假药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增加了自由罚手段。对生产销售假药和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以及伪造编造许可证件、骗取许可证件等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日至十五日的拘留。

吴丽华局长介绍,对严重违法的企业,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还实行“处罚到人”,在对企业依法处罚的同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予以处罚,包括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其所获收入、罚款、一定期限甚至终身禁业等。此外,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还完善了民事责任制度,对生产假劣药或者明知假劣药仍销售使用的企业,受害人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会长周双才介绍,我省医药行业每年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其中零售行业超过160亿元,涉及到17000多家药品零售门店、259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史上最严”的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后,将促进行业优胜劣汰,在最严厉的监管下,有实力且规范的药品零售企业将为老百姓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药品,而“小、乱、散、差”的药店将很快被淘汰,对于老百姓来说,未来购买药品更加放心。

此外,峰会上还成立了安徽省健康促进与健康普及专业委员会,将在全省依托社区,推广家庭养生厨房计划,普及科学的饮食和健康知识。(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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