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出台实施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规范管理经营行为

来源:中安在线 2019-11-21 11:04:52

为规范交易场所经营行为,加强交易场所监督管理,近期,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并实施《安徽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1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办法》总结了近年来我省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实践,明确设立交易场所由省政府批准,未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批准设立的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设立交易场所,组织开展或变相组织开展交易活动。

《办法》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定自然人投资者必须拥有50万元以上的合规金融资产,通过制度安排和技术手段,看紧看好投资者的“钱袋子”。同时,完善交易场所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严格信息报送和披露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交易场所是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平等、透明交易机会。《办法》严把设立准入关,压实交易场所防控风险的主体责任,并强化监管,按照“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构建我省交易场所监管机制。”在谈到如何通过措施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类交易场所的风险防控时,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昌顺说。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我省目前共有19家各类交易场所,业务范围涵盖产权、股权、文化产权、排放权、环境能源等。根据《全省交易场所整合方案》,需要整合的交易场所有6家,其中技术产权类2家,金融资产类2家,文化类两家,由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线管市政府推进整合工作,并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

另外,我省还制定了《全省交易场所总体规划》。《规划》明确了全省交易场所发展的8项主要任务: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金融资产交易市场;整合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重组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升级中药材等商品交易市场;探索发展大数据交易市场;夯实交易场所规范发展基础;优化交易场所结构布局和区域分布。(记者 王佳 刘炜鑫)

       (原题)安徽出台实施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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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阮步影